杏花直播app官方版关于做好2023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23〕16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杏花直播app官方版2023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一、考核时间

2023年12月11日开始,2023年12月15日结束。

二、考核对象

学院在编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

三、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一)考核内容

本年度考核要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德。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等情况。

绩。全面考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为群众职工办实事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是以年度为周期对工作人员总体表现所进行的综合性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精通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勉敬业奉献,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好;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实绩突出,对社会或者单位有贡献,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5.廉洁从业且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熟悉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廉洁从业。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消极,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够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一定的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5.能够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4.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年度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 对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前款所称其他单位工作时间,可以根据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记载、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综合认定。

2.对单位外派的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挂职、援派、驻外的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

(2)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经批准以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或者选派到企业工作、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执行任务、创新创业的表现确定档次,由相关单位提供在外表现情况。

3.对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的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

4.对科研人员,立足其工作特点,探索完善考核方法,合理确定考核周期和频次,促进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科研成果。

5.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6.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7.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9.本年度退休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工作。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学院成立2023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东航 苏 威

副组长:姚文学 张炳钦 邹 毅 张立松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李洪波 宋海峰 周昌卓

孟繁梧 蒋其明

(二)各总支(支部)、附中成立以总支(支部)书记、附中校长负责的考核小组,被考核人以所在单位的所属总支(支部)、附中为单位进行个人总结或者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或评议,填写《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可打印),中层干部由组织部统一组织考核。

(三)考核小组根据民主测评或评议情况,结合被考核人平时工作表现,提出考核等次建议,上报学院人事处进行汇总。

(四)学院对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学院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

(五)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的分管领导要与被考核人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提出改进要求和努力方向。

五、优秀等次名额核定

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工作人员总数,按照一定比例划拨优秀名额。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等的依据。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3.本考核年度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

其中,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倾斜;在岗位晋升、职称评聘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优先考虑。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进;

2.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3.相应核减绩效工资;

4.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下一考核年度内不得晋升岗位(职员)等级;

5.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2.相应核减绩效工资;

3.向低一级岗位(职员)等级调整;

4.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

5.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按规定解除聘用(任)合同。

其中,受处理、处分时已按规定降低岗位(职员)等级且当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为避免重复处罚,不再向低一级岗位(职员)等级调整。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2.相应核减绩效工资;

3.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连续两年不确定档次的,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

其他要求

考核中发现工作人员存在问题的,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处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人员对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档次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请各部门严肃认真按要求做好此项工作,并于2023年12月15日下午15: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

(一)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由总支(支部)书记、附中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打印,个人签字部分需手写)。

(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和非见习期不定等次工作人员情况说明和现实表现材料。

(四)对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的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

附件:1.2023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2.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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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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